添加时间 2014/11/11 17:57 访问次数 16351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布局在中国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14所“2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市区,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欢迎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博、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收人数不限。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专业
我校 2015 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大陆内地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同。 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三、招生类别
招收自费全日制或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四、学费标准
执行我校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相应的收费标准;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
①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荷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点报名,并在报名的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② 《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③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④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⑤ 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⑥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⑦ 体格检查报告;
⑧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通知以报考点通告为准。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名点,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 、四川大学代码: 10610
5、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四川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网站公布的“四川大学 201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12日
2、初试地点:报名时选择的上述四个报名点
3、初试科目:
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至少两门业务课。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初试时,选择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1、502、503、504、505、509、510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考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4、复试:初试合格者,由我校通知复试。复试时间在5月上旬,地点在四川大学。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发给考生本人。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
硕士学制3年(个别专业学位学制2年),学籍在校时间不超过4年。 博士学制3年,学籍在校时间不超过6年。
九、学位
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它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位标准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及四川大学有关规定,即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十、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二十四号
邮政编码:610065
联系电话: 028-85400638、028-85406035
图文传真:028-85406035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scu.edu.cn/
四川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链接)
四川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bszyml/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