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 2025/9/14 9:19 访问次数 5711
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推免生政策,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我校推免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如下工作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创新意识与潜质,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立志于投身国家科研事业。
4.报考各招生学院(系/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申请报名包含学校预报名和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确认报名两个阶段,学校报名及各招生学院(系/所)报名安排详见四川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四川大学2026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2.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150名,直博生56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正式发布前可参考2025年相关目录查询招生学科及人数,在预报名阶段可根据相关报名项目选择相应学科进行申请报名)。
3.申请人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系/所)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校内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4.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5.各招生学院(系/所)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时间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为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违反规定或破坏考核秩序的将取消相关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各招生学院(系/所)在复试后,在招生计划内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四、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6153、85407858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校内各招生学院(系/所)联系方式:请查阅各招生学院(系/所)信息
2026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详细请点击链接)
五、举报受理渠道
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2.校内各招生院系所:详见招生院系所网站信息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已经拟录取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