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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学校现开展2027年“国优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各理工学院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本科学生。学生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理工科专业素养卓越,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育人潜质,无违纪违规记录,符合“优中选优、乐教适教”核心遴选要求。选择“推免选拔”方式报名的,需符合我校招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能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四川大学2027年“国优计划”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30人,具体招生学院和推荐数见附件1。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学生申请和参加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9月9日18:00,所有申请该专项的考生,请登录四川大学研招网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scu.edu.cn/xly/login/),选择“XX学院2027年国优计划报名项目”提交申请进行注册(已参加夏令营者可直接登录),同时还需通过国家推免服务平台报名。
(二)考生需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以下顺序上传附件材料。
1. 《四川大学2027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扫描版);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学生证(封面和学籍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5. 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获奖、资格证书等);
6. 《四川大学“国优计划”推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考生须所提供信息、材料及身份须真实可信,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四、选拔流程
本次选拔分为学院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学院推免考核、结果公示上报四个阶段。
(一)学院择优推荐
各理工学院依据本方案选拔条件,面向全院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开展宣传动员。结合考生专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从教意愿等情况,开展院内初审与择优推荐。推荐名单院内公示3日,汇总提交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推荐考生附件材料至研究生院。
(二)专家综合评审
研究生院牵头组建“国优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优质中小学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育教学专家构成。评审围绕考生教育理念认知、语言表达能力、从教潜质和教师职业规划等维度开展综合考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公示3个工作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专项终审候选名单。
(三)学院推免考核
各理工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推免考核办法,对本学院包括进入“国优计划”专项的推免考生进行统一考核,获得学院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国优计划”专项终审候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校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国优计划”招生名额(30名),根据“国优计划”专项终审候选名单,按照“国优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国优计划”招生名额的考生,形成我校“国优计划”拟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公示7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名单并报送教育部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介绍
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分)。
“国优计划” 研究生采取双学位培养机制,入学归属相关理工科学院,同时攻读理工学科专业硕士与教育硕士两个学位。完成理工学科专业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答辩,可取得理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在此基础上,修满 “国优计划” 规定全部培养课程,且通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方可同时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仅完成 “国优计划” 课程学习的,不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可申请出具修读课程证明。
(二)联系方式
本简章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四川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咨询电话:028-85466595
举报受理渠道: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联系方式:详见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附件1 四川大学2027年“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推荐数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