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 2016/12/20 11:58        访问次数 13920

  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 “2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市区,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欢迎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博、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收人数不限。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专业

我校 2017 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内地(祖国大陆)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同。 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三、招生类别

  2017年我校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四、学费标准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五、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收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可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home/index)了解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硕士http://yz.scu.edu.cn/ssgat  博士http://yz.scu.edu.cn/bsgat),并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教育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 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四川大学代码: 10610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个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参照各报考点的通知公告,逾期不再补报。

①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书。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建筑、风景园林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将上述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证书为复印件)于2017年1月10前(寄到时间)函报我校进行确认(复试时校验证书原件)。如因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4月9日 ,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报名时选择的上述四个报名点之一

  注意:初试时,选择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1、502、503、504、505、509、510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考试。

  3、初试科目:

  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4、复试:初试合格者,由我校通知复试。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复试时间在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

  硕士学制3年(个别专业学位学制2年),学籍在校时间不超过4年。 博士学制3年,学籍在校时间不超过6年。

九、学位

  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位标准符合四川大学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者,即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十、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二十四号

  邮政编码:610065

  联系电话:028-85400638、028-85406035

  图文传真:028-85406035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scu.edu.cn/

  四川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http://yz.scu.edu.cn/ssgat

  四川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bsg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