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添加时间 2019/11/28 18:09        访问次数 8895

四川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市区,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欢迎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考生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

2.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代码1051),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临床医学(代码1051)和口腔医学(代码1052)专业学位博士,必须是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医学硕士毕业,且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六)符合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目录院系所及备注说明。

(七)持国(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的认证报告。

二、招生类别与学制

我校 2020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收专业及学位类型详见港澳台硕士专业目录(https://yz.scu.edu.cn/ssgat)、港澳台博士专业目录(https://yz.scu.edu.cn/bsgat),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或领域。

根据就读专业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各专业具体学习年限参见招生目录备注。

三、学费及其它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奖助学金由我校港澳台办按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评定。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收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可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home/index)了解我校面向港澳台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并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教育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四川大学代码: 10610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个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参照各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①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电话:(021)65982944,图文传真:(021)65988292

③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④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 打印准考证:2020年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报名时选择的上述五个报名点之一 。

3、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形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

(二)复试

1.我校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组织复试,重点考核学生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

2.复试时间五月中旬左右,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系所另行通知。

3.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博士研究生选拔说明

2020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仅参加英语初试,其它选拔流程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议、初试、复试、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见前述一、报考资格第(一)条要求。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本科及硕士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复印件;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6)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

(6)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2500字);

(8)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2.请考生将以上材料于12月27日前寄送至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申请材料包装袋上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研招办225#,联系电话:028-85400638。(注:上诉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留原件)。

3.学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要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在规定时间下载准考证,并在选择的报考点参加初试外国语考试。

4.博士招生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根据初试成绩和材料评议成绩,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资格的名单将于4月底~5月初在川大研招网公示。

六、体检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初试、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

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位标准符合四川大学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者,即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二十四号      邮政编码:610065

联系电话:028-85400638028-85406035            图文传真:028-85406035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各院系所信息:https://yz.scu.edu.cn/contact/y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