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添加时间 2026/9/8 17:15        访问次数 8657

 

  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政策,开展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我校推免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

  (四)符合申请学院(系/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专项计划的,应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材料审核、复试、录取程序

  (一)申请报名包含学校预报名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报名两个阶段,学校报名及各招生学院(系/所)报名安排详见四川大学2027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二)我校2027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150名,直博生810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我校研招网(https://yz.scu.edu.cn/)发布(正式发布前可参考2026年相关目录查询招生学科及人数,在预报名阶段可根据相关报名项目选择相应学科进行申请报名),目录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将视申请及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请人须按照各招生学院(系/所)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四)各招生学院(系/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资格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招生学院(系/所)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五)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六)各招生学院(系/所)向具有复试资格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时间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为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违反规定或破坏考核秩序的将取消相关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招生学院(系/所)复试后,按招生计划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四、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6153、85407858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校内各招生学院(系/所)联系方式:请查阅各招生学院(系/所)信息

  2027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详细请点击链接

五、举报受理渠道

  (一)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二)校内各招生院系所:详见招生学院(系/所)网站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复试、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申请人均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等事项;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7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