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添加时间 2013/10/28 17:59        访问次数 32822

 

    四川大学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四川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作如下说明:

一、招生领域

    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两个工程领域,共计约10个招生指标。

    与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两个工程领域紧密相关的学院(系、所)可安排招生。

二、招生导师

    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度。校内承担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且担任研究负责人的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校外合作单位具有教授级高级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具有联合指导资格。

三、报考条件

    1、满足四川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需提交由重大专项承担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四、考试录取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的时间和程序与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同。2013年12月份左右报名,2014年三月中下旬初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和复试。学校对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初试业务课将单独命题,单独划线。招生单位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分成绩择优录取。

    报名、考试与录取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和相关学院(系、所)网站。

五、其他

    1、准备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相关重大专项承担方和学校需签订三方协议。

    2、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课题及学位论文选题均应与重大专项密切关联。